对《反腐败法》实施10年进行总结推进反腐工作

12月22日下午,《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就《反腐败法》实施10年情况、指委会的检查工作作出评价等。
对《反腐败法》实施10年进行总结推进反腐工作 ảnh 1阮春福副总理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2月22日下午,《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就《反腐败法》实施10年情况、指委会的检查工作作出评价等。政府副总理、《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指委会主任阮春福主持会议。

据指委会的报告显示,截至10月31日所有部门、行业及地方已经制定《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计划和指导进行总结工作。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指委会将对36个部门、行业及地方进行直接检查。截至12月22日,指委会已对14个部门、行业及地方进行检查。初步检查结果显示,《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的筹备工作严谨有序、细致入微地展开。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阮文现表示,《反腐败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确保国家机器的廉政,对该法落实10年进行总结的目的是建议对该法进行修改,策划今后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措施,因此,各地方应集中精力做好该法实施10年总结报告。

阮春福副总理在发表总结性讲话时强调了《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工作的重要性。阮春福副总理要求指委会应注重《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草案的质量及各部门、行业、地方进行总结的进度和质量,同时建议指委会督促各部门、行业在2016年1月内完成专题报告,在2016年2月内完成向政府递交的《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报告草案。阮春福副总理建议指委会成员为报告草案建言献策。

按计划,2016年3月,指委会将通过《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报告草案,并对总结工作作出评价,为全国《反腐败法》实施10年总结会议做出准备。(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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