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澳大利亚是一个潜在的出口市场,但也存在许多贸易救济调查的风险。 因此,各家企业须积极了解信息以有效避免贸易救济调查。
这是专家们于8月19日在胡志明市举办的支持企业解决由澳大利亚启动的对越南出口商品的贸易救济调查案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
工贸部亚洲 – 非洲市场司阮氏芳娥透露,越澳贸易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2011-2021年阶段越澳进出口金额平均增长了11.5%。2021年,澳大利亚是越南第十大贸易合作伙伴,双方进出口额达12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49%。2022年前7月,澳大利亚成为越南第七大贸易合作伙伴。
越南企业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优势在于越澳商品贸易结构互补性强。 越南向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水产品、木材和木制品、机械、交通工具和各种钢铁等丰富多样的商品。此外,越南从澳大利亚进口纺织原料、皮革鞋材、煤炭、铁矿石、奶和乳制品、化学品和化工产品等。
此外,越南和澳大利亚均是《东盟 – 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全面与先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缔约国。
胡志明市地区进出口管理处处长陈玉平透露,越南和澳大利亚共同签署3项自贸协定为双方贸易合作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除了商品贸易合作之外,越澳还确定大力推动资源 – 能源、数字经济、生产原料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迈上新台阶。
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周胜中认为,除了市场机遇外,融入国际社会过程中也面临各种挑战; 其中包括越南出口商品面临被外国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风险。
截至目前,越南出口商品遭受了222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 其中,澳大利亚对越南商品启动了18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
越南工贸部贸易救济局外国贸易救济处副处长冯家德透露,钢铁和金属产品、化工品、纺织品、纸张、瓷砖、加工食品和木材等是世界上受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商品类。上述商品也是越南的主要出口商品。截至2022年6月,澳大利亚共调查了18起针对越南出口商品的贸易救济案件,采用的主要形式为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集中在钢铁产品(61%)和其他金属(16.7%)。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数量正呈上升趋势。
冯家德表示,越南的其他出口产品,如空心型结构钢、A4纸、浮法玻璃、不锈钢水槽、电缆等产品,以及草甘膦、高密度聚乙烯等化工产品,因为澳大利亚采取“多米诺骨牌”调查的趋势,对中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地区部分国家的同类产品进行了调查。
冯家德认为,出口企业应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保持紧密配合,制定明确的战略措施,确保透明度。
对于企业而言,不仅要在初查阶段积极配合,还要在年审和终审过程中保持积极配合。年度审查和期末审查是企业改善税率并规范税收秩序的机会。
此外,专家建议企业在制定生产经营和出口战略时要兼顾贸易救济调查风险。最重要的是严格遵守有关原产地的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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