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目前,渔港和加工活动之间的监督环节仍然不够严格,渔船进出港的监督和数据管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面对这种情况,今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督察组将加大对全国渔港的督察力度。
这是日前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水产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在庆和省渔港水产品开发活动管理会议上提供的信息。
据农业与农村部水产局的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0月,越南全国长度6米及以上渔船总数约83427艘。VNFisbase数据库中注册和更新的船舶数量为72217艘,其中长为15米及以上的渔船为29341艘。据 VNFisbase 的更新,目前未注册渔船约有11210艘,与2022年12月相比减少3393艘。
2023年,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汇总并公布28个沿海省市的76个渔船避风港。其中,地区级19个,省级57个,可接受5万艘渔船。与政府总理于2015年11月12日颁布的第1976号决定批准的规划目标相比,新建避风港数量达到了56.85%,船舶停泊能力达到计划的52.56%,达到渔船总数的53.48%。
新公布的避风港数量达到计划的48.63%,船舶停泊能力达到计划的43%,达到渔船总数的43.76%。这表明建设避风港的投资进度慢于规划目标,如果出现台风都会增加船舶和人员受损的风险。
水产局领导表示,为使渔港水产开发活动管理满足要求,水产局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提出了相关建议,投资资金建设和改造渔港和避风港;资助渔港、避风港航道维护和疏浚,为渔船安全进港、避风港创造有利条件。研究投入、支持和试点实施专业化渔港模式和渔港海鲜拍卖,提高开采产品的价值。建设渔港数据库软件,连接渔港系统,实现渔港之间的信息共享,为管理和指导工作服务。
核查并要求各地按照《水产法》规定统一渔港管理模式,确保渔港运行效率最大化和取消欧盟“黄牌警告”,确保渔港管理组织有根据《水产法》执行任务的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