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关于从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阶段的第八次反倾销复审决的最后结果。据此,美国商务部对越南查鱼征收100%以上的反倾销税税率。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商务部突然决定选择印度尼西亚代替孟加拉国作为第三方参照国家,导致针对越南冷冻查鱼和巴沙鱼反倾销税税率幅度不合理地增加。关于这个问题,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水产总局副总局长范英俊接受了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回答记者关于越南将采取何措施反对美国商务部的上述决定的问题时,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水产总局副总局长范英俊先生表示:“美国商务部选择印度尼西亚代替孟加拉国作为第三方参照国家这一决定是不合理的。理由有三,其一、印度尼西亚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完全与越南的不一样;其二、印度尼西亚不具备有关成本计算的资料和缺少财政方面的基本参数;其三、印度尼西亚养殖的各种无鳞鱼与越南和孟加拉国养殖的品种不同,印度尼西亚实际上是越南冷冻查鱼片和巴沙鱼片的进口国,而印度尼西亚本身不出口查鱼。这是我们反对美国商务部日前所做出的决定的主要依据。”

关于今后越南查鱼和巴沙鱼出口市场的发展趋势,范英俊副局长说:“我们正在考虑进行生产系统组织重组的问题,以克服当前存在的问题,保持越南出口查鱼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同时开拓新市场。这里需要进一步揭示的是,我们开拓新市场不意味着我们会撤出美国市场,而是我们会在一些方面进行调整,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保持越南出口查鱼和巴沙鱼在美国市场的份额。”(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