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具备向美国出口鲶鱼资质 FSIS确认越南鲶鱼监管系统与美国等效 hinh anh 1资料图:越南出口查鱼加工。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据越南水产品加工和出口协会的消息,11月5日,美国《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公布了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法律文件,其中公认越南为具备资质向美国出口鲶鱼的国家。

FSIS确认,越南鲶鱼监管系统与美国等效。FSIS正对其鲶鱼监管系统进行修改以将越南列为有资质向美国出口鲶鱼的国家名录。

对于越南输美的鲶鱼产品,首先越南有关机关须签发输美资质证书,其后FSIS继续在美国各入境处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

此外,FSIS也将取样,然后在实验室再对样品进行分析以发现进口商品中农用化学残留物或病原体。达标的产品将准许进入美国市场。

据FSIS的统计, 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美国从越南进口的鲶鱼量占该国鲶鱼进口总量的91.2%。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农林水产品质量管理局局长阮如捷评价称,此次美国确认越南输美鲶鱼产品监管系统等效一事为今后推动越南查鱼(鲶鱼的一种)产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其不仅刺激向美国出口、而且还有助于促进对其他市场的出口活动。

阮如捷还强调,此事也表明越南出口查鱼的生产链和加工链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已满足各项苛刻要求,有助于越南查鱼更容易地进军美国和其他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也将能补充注册向美国出口查鱼的企业,更重要的是树立起美进口商对越南产品的信心,从而提升2019年底越南对美国的查鱼出口量和出口额。

2018年5月,FSIS代表团对越南进行实地考察并公认,越南鲶鱼在生产、加工和出口过程中所采用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完全满足美国的规定。

2018年9月,FSIS公布了公认鲶鱼监管系统的草案以征集公众的意见,结果显示,民众支持率高达80%。到2019年10月31日,美国农业部已正式公布越南鲶鱼安全与质量控制系统与美国等效。

2015年12月,美国出台《鲶形目鱼类及其产品强制检验律例》,规定出口国必需参照美国监管系统对输美鲶鱼实施等效监管,不然将丧失对美出口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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