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公安局PC50预防使用高科技犯罪警察处处长黎红山大校6月29日透露,河内公安局已根据越南《刑事法》规定以“使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网、因特网以及一些数字设备占有别人财产罪”逮捕两个外国籍犯罪团伙。第一个犯罪团伙由Sun Wei Hong(40岁)和He Dong Ping(39岁)两名中国籍嫌犯组成。另一个团伙包括Liu Dong Jin(34岁)、 Lin Feng Hui(31岁)、Le Peng Fei(51岁)、Li Qing Guo(43岁)等四名中国籍嫌犯。

据河内公安局PC50预防使用高科技犯罪警察处的消息,Sun Wei Hong认识He Dong Ping,两人共同商量用假的ATM卡在越南取钱的事。据此,Sun Wei Hong让He Dong Ping帮他找越南人租用POS刷卡机,以取钱。 5月19日,He Dong Ping、Sun Wei Hong和一名越南人到河内租用POS刷卡机并刷卡取现。他们成功进行了 6次,盗取总额为3.93亿越盾(1.87万多美元),当他们准备携带现金外出时被职能机构发现并逮捕。

关于第二团伙,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4月,通过在中国的芳某介绍,Liu Dong Jin和Li Feng Fei来越南找了Li Qing Guo,以使用POS刷卡机取款。其后,Liu Dong Jin成功进行19次刷卡,并非法盗取了1.02亿越盾(5700多美元)。6月11日,Liu Dong Jin到银行取钱时被越南公安逮捕。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