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越南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并计划在2014年内将完毕关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批准手续。与此同时,越南正在努力制定并完善关于促进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政策等。

上述是越南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提交的履行人权义务国家报告中所透露的信息。在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路线图中,越南于2010年通过了《残疾人法》并拟定了相关实施细则。2010年至2013年阶段,越南政府共颁发涉及残疾人在传媒、体育、旅游、接近民生保障等方面活动和推动千年发展目标的的13件法律性文件。越南 国家的一贯政策是鼓励并 为 残疾人维护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平等公民权利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能力,使其稳定生活,融入社会和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等。 越南国家和社会帮助残疾人照顾身体健康、恢复职能,并为其创造适合就业机会,确保其享有的法定其他权利。

另一方面,越南政府总理批准了“2012-2020年阶段残疾人帮扶”提案,同时兑现了越南政府所提出关于亚太地区对残疾人七 项优先的承诺。越南“2012-2020年阶段残疾人帮扶”提案分成两个具有具体标准的两个阶段,只在促进残疾人在医疗卫生、教育、建筑、交通、信息技术、文化、体育及法律等广泛领域的平等参与权利。

国际劳工组织驻越首席代表捷尔吉·西拉茨基(Gyorgy Sziraczki)高度评价越南在确保残疾人的权利并祝贺越南在颁发并落实《残疾人法》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成就,进而《残疾人权利公约》。(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