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1次会议:在发现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出现违规行为就进行检查 hinh anh 1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在会议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共产党检查委员会第41次会议于12月4日至6日在河内召开。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对下面内容进行审议并做出结论:

一、对宁平省委常委会各位委员在领导、指导工作和实施工作规则,干部工作,土地管理和使用工作,投资项目实施工作等进行监督。

二、对越南审计总署党组,越共中央委员、审计总署党组书记、审计总署审计长在领导、指导工作和实施工作规则,干部工作 和政治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经开展监督活动,中央检查委员会已指出各党组织的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要求被监督的各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进行自我反省并尽早客服各不足。

三、在发现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出现违规行为后就进行检查:

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已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让该公司在展开落实太原钢铁公司扩大生产项目第二期工程(TISCO II项目)中出现许多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许多涉案干部和党员已被刑事处理,引起社会不满。

越南钢铁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会主席:阮金山、邓叔抗对该公司党委常委会所犯下的 错误负领导责任。原公司党委副书记、原总经理黎富兴和公司党委常委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郑魁元对公司党委常委会的违规行为负责任和负个人责任。

此外,公司党委原书记、原理事会主席梅文星,党委副书记、原总经理窦文雄,太原钢铁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原理事会主席陈文钦,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陈仲孟,原党委常委会委员、原副总经理吴士汉对展开落实TISCO II项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定,工贸部党组干事会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使工贸部在实现对TISCO II项目的国家治理活动中发生了违规行为;工贸部党组书记、部长武辉煌对工贸部党组(2007-2016年任期)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黄忠海在担任党组委员、政府总理职位期间对TISCO II项目作出部分违纪违规的指导意见。

原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文仲理和阮友武;原经济司副司长阮文财;自然资源部地质与矿产总局局长杜景阳在给政府领导提出参谋意见中存违规行为。

越南钢铁总公司党委常委、工贸部党组和上述同志的违规行为损害了党的声誉,应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于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原河江省委书记赵财荣和河江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山在2018年国家统一考试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中央检查委员会经考虑违规性质、情节及程度,决定对阮文山给予谴责处分并建议中央政治局考虑对赵财荣给予纪律处分。

会上,中央检查委员会通过了《为党十三大做出准备的党各级代表大会检查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审议通过其他一些重要事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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