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对同奈省委常委会(2010-2015年和2015-2020年任期)给予警告处分 hinh a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审议对同奈省委常委会(2010–2015年和2015-2020年任期)给予党纪处分。

政治局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之后认为,同奈省委常委会(2010-2015年、2015-2020年任期)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失职失责,履职不力,使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省人民委员会和部分组织和个人在部分项目资金、投资、招标和土地利用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和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引起社会不满,对同奈省委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

根据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原因,按照党的相关规定,政治局决定对同奈省委常委会(2010-2015年、2015-2020年任期)给予警告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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