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定计划,在开展海上联合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需要检查的目标,属于哪一方的海域将由哪一方负责检查,另外一方在自己船上观察,检查后向对方通报结果。若发现侵犯海域的渔船,对其作违规记录,并移交给对方,同时要求立即离开侵犯的海域。

虽然《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但双方仍然认真且密切地展开该协定的监督活动。双方已加强宣传工作,勉励两国渔民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该协定的规定,致力于建设和平、稳定与合作的北部湾海域。(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