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勇。图自https://vietnamnet.vn/
越通社胡志明市——胡志明市公安局6月13日表示,调查安全机关按照《刑法》第117条的规定对涉嫌“编撰、储藏、散发或传播煽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国家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印刷品罪”的被告人黎友明俊(生于1989年3月20日,常驻广南省)进行暂时拘留。
调查机关透露,在扩大由范志勇和同犯合伙进行“编撰、储藏、散发或传播煽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国家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印刷品”案件的调查范围的基础上,6月12日,调查安全机关对黎友明俊进行暂时拘留,在他住宅搜查,并收到涉嫌违法行为的资料和证据。
之前,5月24日,胡志明市公安力量已拘留涉嫌范志勇案件的阮祥瑞(生于1950年9月5日,住在河内市青春郡青春中坊54号夏廷公寓A2大楼507号房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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