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经3天审理后,3月18日下午,奠边省人民法院对在该省孟艺县发生的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的被告人崇阿俜、娄啊令等进行宣判。在法庭上,审判委员会宣判,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对崇阿俜、娄阿令宣判无期徒刑。
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ảnh 1从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崇阿俜、娄阿令与同犯在孟艺县重新建立所谓的蒙族政府,企图抢占土地和以独立的蒙族政府取代孟艺县政府,煽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推翻由《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越通社记者 潘俊英 摄
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ảnh 2在法庭上,审判委员会评价,上述被告的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2015年《刑事法》规定足以构成“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和“包庇罪”等。越通社记者潘俊英 摄
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ảnh 3审判委员会根据1999年《刑事法》、2015年《刑事法》的规定,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对崇阿俜、娄阿令宣判无期徒刑。越通社记者潘俊英 摄
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ảnh 4对黄文刨宣判有期徒刑20年;对崇阿多、江阿瓦、崇阿程、江阿叠、江阿生、和阿胡、庄阿左、黄文朱等宣判有期徒刑8年。越通社记者潘俊英 摄
组图:奠边省煽动颠覆人民政府案公开宣判 ảnh 5以“包庇罪”对曹阿区、庞阿玲、庞阿明等宣判有期徒刑24个月。越通社记者潘俊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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