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维持对越南查鱼和巴沙鱼的现行反倾销税率
越南工贸部透露,美国商务部(DOC)发布了对原产于越南的查鱼和巴沙鱼作出的关于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开展的第18次反倾销案件行政复议(POR18)的终裁结果。
资料图:出口查鱼的加工活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工贸部透露,美国商务部(DOC)发布了对原产于越南的查鱼和巴沙鱼作出的关于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开展的第18次反倾销案件行政复议(POR18)的终裁结果。
具体,DOC保持此前根据复议结果对每家公司适用的现行反倾销税率。
值得一提的是,DOC在POR17中指出,越南的一家公司并无倾销行为,因此无需缴纳反倾销税;一家公司需缴纳每公斤3.87美元的反倾销税,一家公司缴纳每公斤1.94美元的反倾销税,其余32家公司继续缴纳每公斤2.39美元的反倾销税。
在POR18中,DOC也确定越南的一家出口公司不符合享受单独的税率,因此需缴纳全国一般税率为 每公斤2.39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