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3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继续就《预防腐败法案》(修正案)进行讨论。
本次提请国会审议的《预防腐败法案》(修正案)基本采纳国会代表在第四次会议上的意见。法案中许多规定已得到修改,确保其可行性和符合于实际情况,与现行法律系统对接,如各机关、组织和单位组织和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新闻发布和发言制度;信息获取权;说明责任;预防腐败工作评价指标;预防腐败工作公开报告;预防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腐败处理工作等。
此外,国会将对法案中仍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评价、认真考量和继续征求国会代表的意见,确保既提高反腐工作效果又确保其可行性,如确认财产和收入、收入或财产申报、不能说明的增加收入来源以及国家机关在反腐监察检查工作中的审权等内容。(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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