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3日发表第十二号公报,内容如下:
6月3日上午,越南国会就《国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分组讨论。下午,国会在会堂讨论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主持会议议程。
会议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人民法院的职能与任务,司法权的执行任务;
——初审级人民法院的组织;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发展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委员会的再审决定的有效期;
——军事法院的权力和任务:
——法官的级别;任命法官和国家法官遴选及监督委员会的条件;
——法官的任期;法官的退休年龄等。
按计划,6月4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6月3日上午,越南国会就《国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分组讨论。下午,国会在会堂讨论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主持会议议程。
会议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人民法院的职能与任务,司法权的执行任务;
——初审级人民法院的组织;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发展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委员会的再审决定的有效期;
——军事法院的权力和任务:
——法官的级别;任命法官和国家法官遴选及监督委员会的条件;
——法官的任期;法官的退休年龄等。
按计划,6月4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