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金融、银行体系安全运营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16年是银行体系结构重组进程更蓬勃发展的年头,这是2016——2020年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的第一年,也是融入国际经济时我国要提出的各项承诺一律生效的一年。在此背景下,越南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的权利与保持银行体系安全健康运行当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让存款人有安全感

2015年,央行以0越盾的价格收购三家运行效率较低的商业银行。可以说,现行银行体系更加健康地运行。上述成果离不开政府、央行及有关职能机构的不懈努力。然而,行内专家认为,越南央行应继续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进行结构重组。其一、减少商业银行总数。与9000万人口相比,商业银行总数仍算是很大,而且仅能为20至30%全国人口,其中大多数是大城市市民服务。其二、确保商业银行健康运行是极为需要的。央行以0越盾价格收购三家银行已指出银行业,尤其​​是各家大型商业银行要解决的内存不足。不仅如此,各家银行要恪守《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II》及《巴塞尔协议III》等国际条例。

目前,世界上共有100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体系。美国、日本等银行业蓬勃发展之国将存款保险制度誉为确保银行体系健康运营与保护存款人的权利的有效工具。世上许多国家需要建立存款保险体系,旨在增强信用机构的责任心并确保其乃至国家金融系统稳定运营。

一个范例就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银行所有账户的存款提供保障,存款保险限额为25万美元,其给存款人带来安全感。因此,存款人毫不犹豫地到小型银行,甚至是新立银行存款。除了让存款人有安全感之外,FDIC还同联邦储备银行及其他权威机构起到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重要作用。

加大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力度

存款保险政策被评为越南党和国家的准确政策,其有助于保护存款人的权利与保障银行安全运营。越南存款保险机构是为民众的存款提供保障的唯一机构,从而保护存款人的权利并有助于维持银行体系的安全与健康运营。

行内专家阮智孝博士认为,越南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的权利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然而,目前存款保险偿付限额还较低,应上调上述限额,使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除了在信用机构被撤销的场合下对存款人进行偿付以及远程监控、现场检查等职能之外,应提升该机构的权限及其对信用机构监管工作中的参与度。特别是,越南存款保险机构与央行应制定具体的协调配合及信息分享制度。在越南正在融入国际经济的背景下,越南存款保险机构不断完善自己的不同职能并大力发挥自己的作用及力量,越南银行体系的威信随之有所提升,其让投资商对金融领域进行投资时更有安全感。

阮智孝博士认为,越南存款保险机构应学习由FDIC创设名为“Money Smart”的金融教育项目。其向民众传播银行各个服务、存款政策、账户保密、个人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FDIC通过学校、地方政府、银行及媒体机构等渠道传播上述知识。

因此,越南完全可以参考上述项目并创设类似金融教育项目,旨在向民众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居民传播基本金融知识,因为上述都是民众难以获得信息或使用银行服务之地。此外,越南存款保险机构应积极改革运行方式,旨在应对好银行业发生的不同变化。其体现了越南存款保险体系正在向纵深方向融入国际经济,尤其是在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运营方面上。(来源:越南《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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