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安江省1月24日——1月23日,越南安江省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王文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越南《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当庭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四人分别被判刑。
据悉,王文塔(1969年出生、安江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王青顺(1990年出生、安江人)有期徒刑7年,阮日长(1985男出生、芹苴人)有期徒刑6年,阮文上(1985年出生、芹苴人)有期徒刑6年。
此外,在有期徒刑服刑完毕后,被告人王文塔、王青顺、阮日长和阮文上还须接受为期三年的管制。
根据安江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1988年,王文塔成为和好教信徒。其不但不忠实履行公民义务,奉行益于道法、利于人世,为建国卫国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反而为争取个人利益,其经常拉拢他人进行非法传教。2013年,安江省人民法院以“利用民主自由权侵犯组织、公民合法利益罪”为由判处王文塔有期徒刑3年。2015年10月,王文塔刑满出狱之后回到家乡,但其已有利用宗教信仰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不执行当地法律的行为。
2017年1月29日至31日及2017年3月5日、6日和23日,王文塔在安江省安富县永厚乡永灵村的私宅里使用扬声器造谣污蔑越南政府和越南共产党,同时要求王青顺(其亲生儿子)用手机拍摄王文塔的行为并以账号为“Tha Vuong Van”、 “Vuong Van Tha”和“Bao tu dang cong san”在脸谱上发布,旨在攻击诽谤越南共产党的领导。2017年4月30日煽动别人升挂黄底三线旗,下街扰乱秩序,被阻拦时就扔燃烧瓶反抗,随时准备破坏国家机关总部并拉拢其他人签字支持,参加陶明君在美国的“临时越南国家政府”组织。
为应付职能力量,王文塔拉拢并强逼武氏海(82岁,其岳母)、黎氏丽河(其妻子)和王玉草(其女儿)及其外孙不许外出,而王文塔准备汽油威胁若其被抓会浇死全家人。
2017年4月16日,听王文塔的话,阮文上(别称山、商)和阮日长(阮文上双胞胎哥哥)搬到王文塔家同住。在这里,王文塔要求王青顺、阮日长、阮文上、黎氏丽河缝制黄底三线旗并让王青顺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拍摄王文塔污蔑政府和共产党的视频,然后把其上传到社交网络。
此外,王文塔还通过社交网脸谱与Kelly 赵联系引导参加“临时越南国家政府”组织,同时拉拢王青顺、王玉草、阮日长和阮文上报名参加。
2017年4月30日,王文塔在其屋顶上挂黄底三线旗,并说出污蔑越南政府和共产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话。当职能力量到现场把黄底三线旗降下收回时,王文塔要求阮日长、王青顺用凶器在家里守着,不让职能力量接近。而王文塔和阮文上把枪口指向职能力量不让其把黄底三线旗拉下来并在家里固守。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针对人民政府的恐怖团伙做出判决】
2017年5月18日,经过多天的说服,王文塔及其同犯依然不肯执法,安江省警察力量与当地政府配合成功抓捕王文塔、王青顺、阮日长和阮文上并缴获一面黄底三线旗、扬声器、王文塔在社交网上传播的视频以及诸多凶器,其他设备已被王文塔和同犯销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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