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涉案人员获刑8年

9月24日,林同省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越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以 “制造、储存、散发或传播含有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资料和物品”为由判处被告人黄越庆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黄越庆
被告人黄越庆

越通社林同省——9月24日,林同省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越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以 “制造、储存、散发或传播含有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资料和物品”为由判处被告人黄越庆有期徒刑8年。

据林同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状,近期,黄越庆经常访问国内外煽动破坏国家的网页。从此就产生了反对和歪曲党的主张、路线及国家政策的想法。

为了传播破坏性极端思想,黄越庆在社交网络脸书上(Facebook)创建了一个帐户并发布了126篇文章和一个视频,图谋攻击党和国家关于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主张和政策,歪曲历史,对党的高级领导进行恶意侮辱、诽谤;散布不实消息。截至当局检查之时,黄越庆的脸书账户有超过4.5万人关注。

2024年2月19日,林同省公安厅调查公安机关以 “制造、储存、散发或传播含有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资料和物品”为由对黄越庆作出起诉和逮捕决定。

黄越庆在法庭上已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此深感忏悔和悔过。由于黄越庆行为非常严重,危害社会,侵犯国家安全,审判委员会宣判被告人黄越庆有期徒刑8年,刑满后受地方监管3年。(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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