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人民法院对传谣抹黑国家的分子判处有期徒刑6年

8月26日,河静省人民法院对居住香溪县香龙乡第7号村的被告人潘廷创(1967年出生)一审开庭审理。

河静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廷创一审开庭审理。图自越通社
河静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廷创一审开庭审理。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静省——8月26日,河静省人民法院对居住香溪县香龙乡第7号村的被告人潘廷创(1967年出生)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6-2023年,潘廷创开设、管理和使用5个脸谱账户,参加网络空间反动团体和组织。在老挝生活和工作期间,因对政权不满,他发布、传播许多歪曲历史、抹黑政府的文章、图片、视频。潘廷创于2024年3月12日被起诉并暂时逮捕。

根据证据,陪审团以“制作、储存、散发或宣传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宣传品罪” 判处潘廷创有期徒刑6年,缓刑2年。庭审中,被告人潘廷创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陪审团考虑减轻罪行。

此前,潘廷创因诸巴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的贪污罪,被嘉莱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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