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23日,河内市公安局调查机构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以“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对两名嫌疑人进行起诉,并执行逮捕令和搜查令。
两名嫌疑人包括郑伯芳(1985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河东郡阳内坊)和阮氏心(1972年出生,居住于河内河东郡阳内坊)。阮氏心涉有“妨碍公务罪”的犯罪记录。
据初步调查结果,两名嫌疑人起草、张贴和散发捏造内容的视频和文章,意在造谣、诽谤政府,导致了公众的怀疑、不信任和恐慌。上述两名嫌疑人的行为已违反2015年《刑法》第117条的“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等法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6月25日上午,庆和省公安厅称,该单位于6月24日已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以“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内容的信息和资料”对阮氏锦翠(1976年出生,居住庆和省柑林县柑城北乡)进行逮捕。
据庆和省公安厅的调查结果,自4月29日至5月3日,阮氏锦翠已同其他嫌疑人连续录制视频,然后在社交网络上直播,意在造谣、诽谤政府和越南共产党。此外,他们还两次焚毁国旗,焚毁党旗,并使用剪刀剪裁并焚烧胡志明主席的图片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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