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传谣破坏国家者遭起诉 hinh anh 1传谣破坏国家者杨俊玉遭起诉。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林同省——7月24日,林同省公安厅调查安全机构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规定以“制作、储藏、发放和传播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信息、资料和物品”为由对嫌疑人杨俊玉(1985年出生,居住林同省林河县南河乡)发出起诉决定和拘留令。

据调查机构的初步消息,杨俊玉在脸书(Facebook)和优兔(Youtube)等社交网上发布并分享了围绕歪曲事实、诽谤人民政府、诽谤越南社会主义政权、辱骂胡志明领袖等内容的许多文章和视频片段。

林同省公安厅调查安全机构透露,在收集了与当事人犯罪行为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后,发现杨俊玉的犯罪行为非常危险,发生时间较长,必须依法从严进行刑事处理。

林同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了上述起诉决定和拘留令。目前,杨俊玉已被拘留,林同省公安厅调查安全机构将扩大调查范围,并依法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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