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植物保护局的消息,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刚向越南植物保护局致函,通知允许满足检疫标准的越南荔枝出口到日本。该规定自2019年12月15日起生效。这是植物保护局与MAFF经过五年多努力谈判所得的结果。
植物保护局代表表示,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的检疫要求包括:荔枝必须在经过植物保护局检查和监督的花园中种植,并发布种植区代码和符合日本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规定。
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进行包装并在植物保护局和MAFF认可的机构中用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越南和日本植物检疫人员的监督下实施剂量为32g/m3持续 2 小时的溴甲烷熏蒸处理。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附有植物保护局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保护局将继续与出口企业、检疫处理机构进行配合,尽快完成后备工作,并寻求进口合作伙伴,致力于在2020年荔枝季节将第一批新鲜荔枝出口到日本。(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