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制定对参加各口岸进出口活动的交通工具和人员检验检疫流程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大力展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已帮助越南跻身新冠肺炎感染人数最低的国家行列。然而,在各边境口岸开展的防控措施已对进出口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在此情况下,5日,政府办公室已下发808号文件其中通知政府总理关于跨境货物运输和进出口活动的指导意见。

据此,跨境货物运输和进出口活动继续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做好防疫工作,但不能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的指导意见已有助于解决企业的担忧。然而,若企业的指导意见若不得到正确了解和统一应用,那跨境货物进出口工作仍面临在口岸滞留现状,影响到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为了解决该问题,工贸部已下发第708号文件,建议卫生部制定对参加各口岸进出口活动的交通工具和人员检验检疫流程。工贸部已建议卫生部审议和批准用于越中两国口岸地区货物、交通工具、司机和装卸人员,确保防疫工作取得好效果,但不影响到货物清关。

卫生部副部长张国强已对工贸部的建议表示支持,同时认为采用卫生防疫措施是最高优先,但需在正确地点的时间和对正确对象应用,避免对居民和企业的活动带来困难。

目前,卫生部将同有关机关进行商讨,尽早提出对口岸地区交通工具和人员检疫检验流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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