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责成贯彻落实国会关于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管理费用的决议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最近已责成开展贯彻落实越南国会关于2016—2018年阶段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管理费用和国家预算将成本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的决议。

据此,政府总理责成财政部拟定计划,安排每年国家预算,将经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为自1995年1月1日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财政部与劳动荣军社会部、越南社会保险和有关部门、行业制定政府总理关于2016—2018年阶段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管理费用决议草案,在2016年第一季度内递交政府总理审议通过。

之前,国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2月16日发布上述决议。这项决议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据此,2016—2018年阶段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管理费用如下展开:社会保险管理费用占社会保险收支预算的2.3%;失业保险管理费用占失业保险收支预算的2.3%。(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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