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资本在特殊交通PPP项目中的比例

根据越南国会2020年6月20日颁布的《公私合作模式投资法》(PPP法)规定,国有资本不得超过这类项目总投资的50%,其余为投资业主筹备资金和信贷资金。然而,自该法生效(2021年1月1日)至今,据交通运输部的报告,仍未有任何一个投资者参与PPP项目。
提高国有资本在特殊交通PPP项目中的比例 ảnh 1 中梁-美顺高速公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根据越南国会2020年6月20日颁布的《公私合作模式投资法》(PPP法)规定,国有资本不得超过这类项目总投资的50%,其余为投资业主筹备资金和信贷资金。然而,自该法生效(2021年1月1日)至今,据交通运输部的报告,仍未有任何一个投资者参与PPP项目。

对于其原因,越南道路交通工程投资者协会(Varsi)主席陈种表示,各工程项目尤其是高速公路等交通项目需要大量投资资金,一般企业只能满足项目投资资金总额的约20%,其余的必须向银行信贷。不过,商业银行也要考虑到PPP项目的贷款偿还情况。

越南国会正在审议《关于试点实施道路交通项目建设投资的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并拟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该决议允许试点将国有资本在PPP项目的比例提升至70%到80%。

国会经济委员会前副主席阮德坚表示,将国有资本在PPP项目的比例提高到70%是吸引其他经济部门投资于交通项目的解决方案之一。
许多国会代表也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政策,特别是对于特定项目。也有人认为应对偏远地区的PPP项目予以更多关注。
在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大多数国会代表都对将国有资本在PPP项目的比例提升至70%表示赞同,认为这是正确的主张,特别是对特殊项目。
在国会关于2021-2025年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第31/2021/QH15号决议中,2021~2025年期间,全国社会投资资金需求预计占GDP的32%至34%,但公共投资资金只能满足16%至17%。因此,经济专家认为,需要制定有力机制和政策来吸引社会资源流入国家重点项目,为国家发展创造新空间。(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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