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 hinh anh 1附图:山河国际股份公司生产的不锈钢水箱。(图片来源:越南人民报)


越通社河内——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动力的决议近日正式出台。该决议体现了党已对民营经济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尤其在增长模式革新、推进经济结构重组、实现三个战略性突破口、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建立一个独立、自主和积极融入国际社会的经济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和重要性作出正确的评估。

成长之路

近段时间,整个政治社会体系对民营经济的作用的认识朝着积极方向发生了转变。具体,党有关民营经济的观点从限制发展、不承认民营经济的存在,到越共六大以后已转变为“逐步接受”、并目前将其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越共九届五中全会已颁布有关继续革新政策机制,鼓励并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的决议,其中提出许多重要措施,即是营造体制和社会心理方面上的便利环境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完善有关土地、金融—信贷、劳务—工资、教育、科技、市场信息等的政策机制。

与此同时,有关促进民营经济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并不断得到修改补充,适合各个时期,旨在鼓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其中最突出的是《宪法》已强调民营经济的存在和受法律保护的私营业主的权利,《企业法》和实施细则已为各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成立和运行创造便利的法律框架,《民事法》、《土地法》、《银行法》、《信贷组织法》、《竞争法》、《贸易法》等得以颁布及补充,旨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并利用各种资源以发展经营和扩大市场等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多项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得以颁布实施,即是中小型企业扶持议定、有关信用担保、扩大市场、科技开发与培训等扶持项目。

在整个政治社会体系和企业社团的努力下,民营经济不断迅速发展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新设企业数量逐年增加。2000-2017年新设企业总数为100万户,较1991-1999年阶段增加了21倍。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达40%,并是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最高的。民营经济为国家财政预算的贡献率从2005年的7.4%增至2014年的12.8%。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经济)为全国劳动力的85%创造就业机会,其中私营企业每年提供100至150万个就业岗位。民营经济也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调动日益增大的资源。民营经济在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连续攀升,从2000年的22.9%增至2005年的38.7%。

所面临的障碍

虽然近期实现突破性发展,对经济结构的贡献率逐步提高,但是2005-2015年民营经济在GDP所占的比重几乎没有上升,其中私营企业的贡献率约达7-10%。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发展规模不大,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家庭经济,大多数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中90%以上的企业资本规模都小于10亿越盾,技术水平较低和技术创新缓慢,管理能力差,还存在许多企业不想成长或没有条件成长的现状。

民营经济的其他弱点是技术水平、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劳动生产率较低,产品及服务质量仍未满足市场的要求,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市场;没有能力参与生产网络和价值链,如果参与的话只能参与附加值低及简单的环节。此外,民营经济的竞争能力有限,并缺少信誉和竞争力较强的企业。

上述缺点的原因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许多障碍依然存在,具体,政治体系中的部分干部对民营经济依然存在漠视、轻视和歧视。因此,在鼓励与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尚未抓好责任,甚至还存在骚扰行为。现行法律政策体系尚未完善,不利于营造一个便利营商环境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对经营活动的政策风险依然存在。法律政策实施效益不高。据世界遗产基金会称,2017年越南法律效力指数仅达32点,低于东盟大部分国家(仅高于柬埔寨),并远低于新加坡的91. 5点。国家管理效益较低,偏向于批-给制度,同时依然存在骚扰行为。这也是导致营商环境依然存在许多障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金融货币、货物、科技、土地等若干重要市场尚未满足民营经济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需求。此外,越南商务成本处于较高水平也是一个主要障碍。

因此,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首先应改变了人们对民营经济的作用的认识,并强调这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其二,应在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和法律框架。此外,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资源,推进改革创新,实现科技现代化和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发展各市场因素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同时加大国家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力度,从“监督”转向“支持”;降低生产成本和商务成本,尤其是遵从成本和商务成本。(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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