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按计划,明日(26日),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将讨论《投资法(修正案)》中仍旧存在异议的一些内容,如《投资法》的适用原则、相关法律规定及国际条约、禁止投资的行业、提供收账催账服务等问题。
《投资法(修正案)》包括7章81条。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意见提议补充投资行业监管机制和经营投资条件的部分有关规定,同时对取消“附条件的投资行业”提出更明确的标准。
计划投资部代表称,除了明确投资行业和投资条件相关概念的目的及内涵以外,该法律修正案还进一步完善第七条规定,确保提高公民和企业在法律规定的“附条件投资行业”中自由投资经营原则的实施质量和效力。
该法律草案还补充部分投资条件的适用范围、内容及关于“禁止投资行业”颁布、修正、补充的原则、条件及流程,以防止任意颁布投资条件现象。
《投资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单位还提议将“附条件投资行业”削减12个,修改19个和补充6个,以满足国家治理需求,确保各部法律之间的统一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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