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近1500艘渔船按规定进行登记

广宁省人民委员会近日责成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持指导各地方和有关单位组织接收未正式登记的大型渔船登记申请,为打击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IUU)做出贡献。

附图。图自越通社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广宁省——广宁省人民委员会近日责成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持指导各地方和有关单位组织接收未正式登记的大型渔船登记申请,为打击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IUU)做出贡献。

具体的是,2024年6月27日,广宁省人民委员会发布有关该省未正式登记的最大长度6米及以上渔船名单的第107号通知。

上述名单中,云屯县拥有渔船645艘,下龙市拥有渔船428艘,姑苏县拥有渔船144艘,天安县拥有渔船110艘,广安镇拥有渔船107艘,锦普市有48艘船只,汪秘市有4艘船,潭河县有2艘船,海河县有渔船1艘。

省人民委员会委托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持指导各地方人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组织接收渔船登记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后,职能机构将严格处理未登记的渔船。

据广宁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的统计,截至2024年6月22日,全省登记渔船共6193艘。获得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数量达到94%(比2023年增长7.3%),所有登记渔船数据均输入国家渔业数据库(VNFishbase),比2023年12月31日增加9%;所有15米以上渔船均安装巡航监测设备,并由职能机构严密控制和监控。今年以来,广宁全省共处理渔船181艘,处以行政罚款近20亿越盾。(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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