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 年越南渔港和渔船避风港系统规划和 2050 年愿景》获批

7月3日,越南政府总理签发第582号决定(582/QĐ-TTg),批准 《2021-2030 年渔港和渔船避风港系统规划和 2050 年愿景》。

附图。图自越通社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7月3日,越南政府总理签发第582号决定(582/QĐ-TTg),批准 《2021-2030 年渔港和渔船避风港系统规划和 2050 年愿景》。

《2021-2030 年渔港和渔船避风港系统规划和 2050 年愿景》的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并有效运行全国范围的渔港和渔船避风港体系,形成连续化、跨区域、产业化、现代化的体系,满足锚地、渔业物流的需要,并向一体化、开发利用价值不断提高的方向发展。

渔港体系能够确保水产品每年吞吐量达到298万吨;确保实施渔业管理,满足捕捞水产品溯源要求,防止非法捕捞活动。

渔船风暴避难所系统可确保超过8.36万艘渔船安全抛锚和躲避风暴的能力。此外,形成重要的国内外贸易枢纽,带动渔业产业园、沿海经济区、重点渔场相关的大型渔业中心发展;为渔业有效可持续发展创造吸引力和动力。

2021-2025年,重点完成5个主要捕捞中心、一级渔港和渔船避风港基础设施建设。

到2050年,同步、全面、现代化建设渔港体系,与地区和世界主要渔港水平相当,并达到绿色港口标准。

根据规划,2021-2030年期间,将在各海域的渔港、渔船避风港、基础设施和海鲜物流服务系统中投资建设海防、岘港、庆和、巴地头顿和坚江等5个大型渔业中心。

根据该规划,到2030年,越南全国将有渔港173个,其中一级渔港39个,二级渔港80个,三级渔港54个,满足渔港水产品总量每年约298.3万吨的装卸能力,同时为渔船提供避风港160个,满足约9.06万艘渔船抛锚需求。(完)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