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5月29日签发关于批准宣光至富寿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政策调整方案的第586号决定(586/QĐ-TTg)。
宣光至富寿高速公路与内排至老街高速公路相连,越南政府总理在2019年12月6日的第1768号决定、2020年12月31日的第2275号决定和2022年4月6日的第426号决定内批准该项目投资方案。
据第586号决定,从2021-2023年阶段,将该项目投资总额增至3.753万亿越盾(约合1.59亿美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为2.9万亿越盾和地方预算资金为8530亿美元。
陈红河要求计划与投资部对项目投资政策调整方案的审核结果负全部责任,与财政部和有关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从中央预算中拨出足够资金,用于开展该项目。交通运输部对这条公路进行管理与开发。
宣光省和富寿省人民委员会对项目投资主张调整方案的数据和报告负全部责任,按现行规定使用投资资金,确保项目如期施工,保障勤俭节约,提高效率,避免损失和浪费。
此前,3月20日,陈红河签发关于成立宣光至富寿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跨部门审核委员会的第263号决定。
宣光—富寿高速公路全长40.2公里,其中宣光省段长11.63公里,富寿省段长28.57公里。
宣光—富寿高速公路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工程在2020-2023年实施、双向4车道、最高时速80公里;二期工程在2025年后实施,投资扩大路面宽度。
宣光—富寿高速公路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标段于2021年8月初开工;截至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完成率已达99%;计划工期24个月,预计于2023年9月竣工。(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