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人员因贩卖毒品被判刑 hinh anh 1以“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罪”对阮德孟 (出生于1985年,越南籍,河内还剑郡福新坊)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Andrew Eachan Alexander (出生于1994年,苏格兰籍)。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于8月3日一审开庭审理并根据2015年《刑法》第251条规定,以“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罪”对阮德孟 (出生于1985年,越南籍,河内还剑郡福新坊)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Andrew Eachan Alexander (出生于1994年,苏格兰籍)有期徒刑2年并在服刑期满后驱逐出境。

阮德孟在河内古街上经营餐厅,经常使用毒品,熟悉外语并认识许多有使用毒品需求的外国人。2019年6月,阮德孟从河内市还剑郡谢现街一酒吧一名尼日利亚人购买300颗摇头丸(8万/颗)。其后,阮德孟上网搜索加工毒品的方法,加附加剂,并从一个中国电商网站订购辗压机。阮德孟把冰毒压成粉并按照50:50的比例加上彩色调色剂和附加剂。成品之后卖给吸毒者,价格30万越盾/颗。

2019年12月23日晚,河内市公安现场逮捕阮德孟的熟客Andrew、2个装大麻的尼龙袋和3颗摇头丸,每次获得利润20万~50万吨。调查机构在搜查阮德孟住宅时缴获232颗综合毒品。

阮德孟供认未能销售“成品”,Andrew是其唯一顾客。斯格兰籍被告人则表示不知道在越南贩卖和使用大麻是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确定,阮德孟购买了232克综合毒品、近2克氯胺酮。Andrew非法购买1424克摇头丸、甲基苯丙胺和5克大麻。(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