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刚发布有关投资者在非越南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组织、运营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投资的通知,其中建议投资者在参加国际交易所交易时持谨慎态度。
据国家证券委员会,近段时间,出现了一些组织和个人呼吁投资者通过国际证券交易所、国际衍生品、虚拟证券或与国际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中介公司等进行交易的现象。其中,存在未经国家证券交易所许可,使用证券公司名称进行证券交易的公司。
这容易让投资者误以为这些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是合法的并受国家证券委员会管理、监督的。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只有越南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河内证券交易所和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能在越南组织运作证券交易活动。因此,除越南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或运作股票市场。
国家证券委员会向符合《证券法》和证券市场规定的证券公司颁发经营许可证。
因此,国家证券委员会建议投资者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未受许可或不在《证券法》规定内成立的证券公司和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时,必须保持慎重态度,以避免损失。(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