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陈大光授予海防市边防部队“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hinh anh 1国家主席陈大光授予海防市边防部队“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海防市——6月23日在海防市,海防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隆重举行海防市武装人民公安(今海防市边防部队)“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授予仪式暨海防市边防部队长吉武装人民公安派出所原政治员阮友兑中校“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追授仪式。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中央部委和海防市领导、海防市边防部队、海防市武装力量代表等一同出席。
广宁省武装力量荣获“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海防市武装人民公安力量(今海防市边防部队)成立于1959年4月5日,成为海防市各武装力量的一部分。该力量已克服种种困难,充分展示英勇、创新、坚强战斗等精神。此外,该市武装人民公安力量已集中指导、组织多个运动,动员干部战士为南方提供支援。
 
继承武装人民公安力量的传统,海防市边防部队力量一直集中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的力量,组织并同海洋边界地区各地方政府、党委和各个力量紧密配合,随时备战、牢牢捍卫海洋与岛屿主权和边境地区以及港口的安全,携手建设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界地区。

陈大光代表党和国家领导向海防市边防部队力量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以表彰其在抗美救国战争中取得的出色成绩。陈大光向长吉武装人民公安派出所原政治员阮友兑中校追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陈大光要求海防市边防部队干部和战士们应集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的各项决议和指示。此外,海防市边防部队应研究、创新地运用党的主张和路线和国家法律政策。

陈大光要求海防市边防部队主动把握情况,从而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准确的预测,尤其是关于海洋与岛屿边境地区的局势,从而主动向中央军委、国防部、海防市委、地方政府等提供参谋意见 。边防部队应同海军、海警、公安和有关单位等力量紧密配合有效落实所被赋予的任务、随时备战、防止“和平演变”阴谋;牢牢捍卫海洋与岛屿主权;坚持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值此七·二七越南伤残军人和烈士日70周年即将来临之际,陈大光已走访慰问越南英雄母亲范氏越和阮雄善大校,并向他们赠送慰问品。在“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授予仪式上,陈大光已向海防市优抚家庭、伤残军人和烈士家属送上慰问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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