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委会第44次会议:建立法律框架 实现公民居住自由权 hinh anh 1越南公安部部长苏林。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22日,国会常委会对《居住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一致认为对该部法律进行修正是极为必要,以更好地实现公民居住自由权。

越南公安部部长苏林受政府委托发表关于《居住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时强调,该部法案中的居住(包括暂住和永久居住在内)管理方式将以现代的个人身份标识号取代纸质户口簿。

这是现代化管理方式,有助于提高居住管理工作效率,简化行政手续办理流程,为人民群众创造最大的便利。

因此,《居住法修正案(草案)》已取消2013年进行修改补充的2006年《居住法》中的有关户口簿的各项规定,同时起草有关户口簿和暂住证的其他法律规定的修改补充法。
国会常委会第44次会议:建立法律框架 实现公民居住自由权 hinh anh 2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此外,《居住法修正案(草案)》中也废除有关中央直辖市永久居民申请条件的规定,永久居民申请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与此同时,《首都法》有关首都永久居民申请条件的第19条第3款和第4款将被废除,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发表的审查报告显示,国会常委会大多数代表对政府关于允许在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在当地登记永久居住的呈文表示赞同,认为其有助于确保公民居住自由权。

国会常委会第44次会议:建立法律框架 实现公民居住自由权 hinh anh 3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发表的审查报告显示。图自越通社

另一方面,有的代表建议谨慎考虑取消中央直辖市永久居民申请条件的规定,因为居民的卫生、教育、文化等多方面的权利与永久居住地息息相关,因此,当中央直辖市的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和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与各地方存在差距时,上述的规定仍发挥作用,其有助于限制导致大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以及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消极影响的自由移民。

4月22日下午,国会常委会以100%赞成票通过关于成立清化、富安、平定三省的县级市的决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