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为了加强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卫生部已向各省市卫生厅(局)下发通知,要求大力推动当地各口岸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即时发现、跟踪、管理和防控猴痘感染病例,特别关注有症状、与猴痘病例或猴痘疑似病例接触的人员。

各卫生厅(局)为各级医务人员进行猴痘疫情监测、防控、猴痘确诊病例治疗培训。与此同时各医疗机构为收治猴痘确诊病例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确保及时、安全和高效,不让疫情扩大蔓延。

卫生部还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让居民和社区对猴痘疫情充分了解和采取预防措施 。(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