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公安部、财政部、国家银行、信息传媒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有效落实政府办公厅第8857号文件和政府总理发布的第304号文件,整治和规范企业债券市场,确保该市场安全、稳定、高效、健康和透明地运行,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总理要求财政部、国家银行和计划投资部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货币、证券和债券市场形势,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措施;准确地提供有关政府主张、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财政体系的安全性、经济复苏计划实施情况和企业运营成果的信息,以巩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和信心。

政府总理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和市场成员按规定公布信息,防止影响市场情绪。(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