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道德是革命者之根、党的力量之源 hinh anh 1附图。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在胡志明主席的革命岁月中,胡志明主席始终将关注干部和党员的革命道德教育与培训作为革命者的根基。

沿袭他老人家的思想,越南共产党始终特别重视培养干部党员的革命道德,增强干部党员示范责任意识,巩固和增强人民对党的信心,将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和廉洁自律。

最近,越南共产党第12届中央委员会已颁布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委员的示范责任的第8号规定,其中,指出干部党员需要作为典范的8条规定,特别是干部党员关于道德和生活方式的示范责任。这是第一次向越南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委员坦率直接提到示范责任问题。第8号规定颁布后已受到干部党员及人民的关注、赞成和高度评价。

该规定强调干部党员,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关于道德和生活方式的示范责任,同时要求干部党员坚决防止政治思想衰退、消极腐败现象等。

在最近连续两届任期内,越南共产党已两次发布四中全会决议(十一届和十二届),深入讨论建党整党问题,重点是干部党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

越南共产党的两项决议均提出防止党内部分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衰退及“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的措施,坚决坚持反腐败、反浪费,将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和廉洁自律。

这是越南共产党在越共十二大文件内首次将道德问题视为党建工作的四个支柱之一。

为落实党的规定,许多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骨干干部已积极学习和践行胡志明主席道德榜样,同时将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履行政治任务相结合,从而提高勤俭廉政、至公无私的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将落实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工作的4号决议和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力推学习和实践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5号指示相结合已初步起到了防止党内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衰退及“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的作用,发挥自我批评和批评的精神,从而使每个干部党员自我检讨,并努力训练和克服自身的缺点。(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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