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权力监督——弥补干部工作中的“漏洞” hinh anh 1越共中央书记阮富仲。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在越南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越共十三大举办前夕,越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发布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中的权力监督,以遏制跑官要官现象的205号规定。

大部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认为,选择这个时间发布该规定是非常合适且必要的,为新任期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做好准备,确保能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人进入领导班子。

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不少滥用职权、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以权谋私和按排亲戚朋友进事业编现象,严重违犯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府关于干部工作的规定。

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但部分党员仍未以身作则,诚信失守,履职不到位,尤其是在干部工作,诸如广南省委书记黎福清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安排其儿子到机关任职被中央书记处给予撤职处分;原西南部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阮风光因违反规定签署任命30名干部,被撤销党内职务等。

这只是干部工作中存在错误,刚被发现并严格处理的两个典型案例。当部分党员干部是买官卖官现象产生出的“产品”,权力腐败已经成为毒害社会风气的毒瘤,是摧毁人才奋斗动力,导致内部不团结的根源。

在越共十二大七中全会上,越共中央书记阮富仲要求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即为何干部工作没有漏洞但人事安排工作仍存在问题?如何遏制买官卖官、拉关系结党派现象?权力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等疑问句。

为解决上述难题,中央政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中的权力监督,以遏制买官卖官、结党派现象的205号规定,彰显中央对买官卖官腐败现象的“零容忍”和彻底根治的决心。

中央205号规定明确指出跑官要官现象的表现,为有关部门打击跑官要官现象提供了基础,同时为党员干部、民众、祖国阵线和团体组织发现、举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创造了便利条件。

此外,205号规定补充了对违规者实施的一些制裁和处理方式。除了根据中央政治局102号决定进行处置以外,违规者还遭受补充处罚,例如将在干部规划中除名;不安排组织、干部、清查检查工作中的参谋工作。对于被处以党内撤职处分的干部将被考虑强迫解雇或终止劳务合同;对于受贿行贿或违规行为已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干部将被转到有关部门按规处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