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24年6月19日在越共中央总部,党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召开会议,审议并对违纪党组织和党员予以纪律处分。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报告后认为:
(一)越南财政部2016—2021年任期党组干事会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规和工作规则,导致一些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规和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
(二)丁进勇同志作为财政部2016-2021年任期党委书记、部长,在财政部发生诸多违规行为后必须承担领导者的政治责任。丁进勇同志深刻认识到对党和人民的责任,主动申请辞去指定职务、离岗退休。
(三)越共中央内政部副部长、党委常委、检查委员会主任阮文安同志缺乏修养和训练,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生活方式衰退,违反党规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规定,违反了越南共产党党员行为禁令和未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造成十分严重后果,引起社会舆论愤怒,给党组织、机关、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四)原平定省省委委员、原永盛县委书记阮廷金同志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上严重退化;违反党的法规和国家关于履行赋予职责和任务的法律规定;违反了越南共产党党员行为禁令和未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造成十分严重后果,给党组织和地方政府声誉带来恶劣影响。
基于上述党组织和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关于对违规违法党组织和党员予以纪律处分的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同意丁进同志停止参加河内市党部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辞去2020年至2025年任期河内市委书记职务等,并向党中央报告,让丁先勇同志依照党内规定和国家法规辞去职务;书记处决定对财政部2016-2021年任期党组干事会予以警告纪律处分;免去阮文安同志在党内的一切职务;开除阮廷金党籍。
越共中央政治局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实施行政纪律,将其与党纪保持同步。(完)
建议给予财政部党组干事会(2016-2021年任期)纪律处分
自6月12日至14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