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8 月 1 日起越南友谊-中国友谊关边境口岸根据国际条约进行货物交易

从2024年8月1日起,通过属于越南友谊-中国友谊关边境国际口岸的海关清关路线和各条专用道路的运输货物车辆将根据《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实施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的议定书》、国际惯例等国际条约的规定和越南国内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越南友谊国际口岸。图自越通社
越南友谊国际口岸。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据越南谅山省工贸厅7月18日的信息,从2024年8月1日起,通过属于越南友谊-中国友谊关边境国际口岸的海关清关路线和各条专用道路的运输货物车辆将根据《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实施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的议定书》、国际惯例等国际条约的规定和越南国内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2020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的复杂情况,越南谅山省与中国广西同意实施双向货运方式,以提高通过友宜边境口岸的货物进出口通关能力。目前,COVID-19疫情防控措施已不再实施,而且《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和《实施越南与中国道路运输协定议定书》也没有规定上述内容。因此双方同意不再继续执行这种货物交易方式。

谅山省工贸厅建议希望通过谅山省边境口岸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贸易商、托运人、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司机和相关单位主动把握上述政策;确保按规定充分准备有效证件,以方便办理出入境及货物进出口等手续。同时,遵守口岸主管力量的检查、监督和指示,遵守越南友谊-中国友谊关国际口岸所属的通关路线和运输货物专用道路的进出口货物流程。

因此,各省市工贸部门需要协调、共享信息,并向需要通过谅山口岸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贸易商、托运人、运输经营单位、出口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广泛宣传,让其知道并按规定办事。(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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