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越南出口海产品取回‘绿牌’:强力寄语、果断措施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据越南《人民报》,这段时间,落实欧盟有关打击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的建议,越南已经集中采取配套且强力措施并遵守国际规定、本着责任精神逐步主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渔业。

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今年前5个月,越南已经集中完善法律框架,重点是由第14届国会2017年11月21日通过的《水产法》。其中就包括欧盟建议在内的与IUU捕捞活动有关的内容进行法律化,进而基本上贴近有关渔业的国际规定。

此外,抓紧起草与颁发《水产法》实施细则,确保其于2019年1月1日与《水产法》同时完成与生效。此前,为了开展欧盟所提出的建议,政府总理已经同意成立跨部门工作组,其任务是指导与敦促各地方及有关各方实施打击IUU捕捞的国家行动计划。加大对渔船的检察力度,加强海上巡查管控,逐步防止、减少和杜绝越南渔船在国外海域进行IUU捕捞行为。按规定推行海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旨在遏制非法开发原材料进入生产链。

2018年初, 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Vasep)公布了有关在越南打击IUU捕捞活动的白皮书。这本书收集有关IUU捕捞活动的所有基本信息,其中阐明VASEP与越南企业界坚持与IUU捕捞活动说不的观点。

就越南各地方政府而言,欧盟对越南出口海产品出示黄牌警告之后,坚江省立即成立689号跨部门工作组,旨在收集有关被外国逮捕与处罚的渔船和渔民的所有信息。与此同时,该省确保对至少20%上岸金枪鱼产量、5%捕捞产量及向坚江省出口的外国渔船的10%上岸海产产量进行就地监察。此外,该省就水产品原产地进行确认并颁发证明书。

为越南出口海产品取回‘绿牌’:强力寄语、果断措施 hinh anh 2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每月,该省公布了违反IUU捕捞禁止性规定的渔船及船主名单;对再违法船主给予不颁发捕捞许可证、不允许造新船的处罚;对被扣留、逃避回国等的渔船暂停所有权转移及撤销6个月水产捕捞权;违法渔船不得享受政府的补助政策。

清化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要求船主及船长写捕捞日记,作有关海产品捕捞过程的报告,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其整天运行并与水产资源开发和保护分局监督站对接。与此同时,朝着集渔船、捕捞活动、劳务、渔船执照等相关信息为一体的方向开展渔业数据库系统。

广平省有关智能机构加大在渔港对至少20%上岸金枪鱼产量及5%底鱼、螃蟹、小型浮动鱼等其他海产品的捕捞产量的监督力度。除了定期检查与监察活动之外,在发现IUU捕捞的组织及个人时,该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省内各县市人委会对其进行非定期检查和监察。

越南渔民及渔船在国外海域非法捕捞活动明显减少,这取决于上述的配套解决措施。

目前,欧盟是越南最大水产品进口市场,2017年进口额达14.6亿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海产年均进口额为3.5亿至4亿美元。因此,充分落实欧盟所提出的建议并取回“绿牌”是目前该行业要实行的最重要任务。这也是越南向国际社会专递有关决心开展当前及长期IUU捕捞打击活动的寄语。

然而,落实各项建议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那就是不少渔民尚未对《水产法》及其实施细则、国际法及越南为签约国之一的国际公约有充分的了解。重要的要求之一就是要经常、充分且准确地写捕捞日记。

水产品加工与出口企业在打击 IUU捕捞活动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因为,大多数企业申报原材料原产地时只能指出从哪只渔船购买或购买量是多少,而无法明确他们的捕捞过程,因此购买的是否是非法货物他们无法确定。这个难题要求管理机构、企业及渔民携手化解,旨在在越南法律及国际规定的基础上彻底消除非法开发、购买与使用海产品的行为,为越南渔业实现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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