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队报”新闻网近日发表文章指出,近期,越南国内外学者和舆论连续不断对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不法行为以及中国在联合国歪曲事实、诬告越南等行为表示强烈抗议和不满,甚至愤怒。

——中国的所谓“牛舌线”是幻想的

日本在线时事杂志“外交学者”(The Diplomat)报道,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 这一单方行为的确严重侵犯了越南主权。但中国竟向联合国提交歪曲事实、诬告越南侵权公函。中国这一行为是很难理解的。因为,中国一直扬言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北京还多次指责“第三方”的参与。实际上,中国担忧越南将中国不法行为告上国际法庭。一旦越南将中国不法行为告上国际法庭,越南会受到多国家的支持。中国企图通过主动把石油钻台事件提交联合国以阻拦越南向国际法起诉中国。但是,北京故意忘却一个事实,那就是黄沙群岛属于越南主权。1974年中国动用武力侵占了越南黄沙群岛。专家认为,中国正在下一盘危险棋,因为没有任何国际法律承认中国在东海上随意划出的所谓“九段线”(又称:“牛舌线”),这个无理的主权要求。

俄罗斯之声援引俄罗斯科学翰林院资深研究员佩斯科夫(Dmitry Mosyakov)先生的话报道,中国将有关石油钻台及诬告越南的文件提交联合国,这一举动将会引起联合国各成员国对中国的抗议浪潮。

美国之声越文频率6月9日援引卡尔·泰尔教授的讲话指出,直到现在,中国仍然不能提供有关越南船只撞击中国舰船的任何有说服力的照片和片段等证据。而越南曾多次公开对外公布表明中国撞击,甚至撞沉越南渔船的具有说服力证据。卡尔·泰尔教授表示,污蔑造谣是北京用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典型方式。卡尔·泰尔教授认为,北京的言行自相矛盾,北京一方面扬言根据国际法解决当前紧张局势,但另一方面又强调不退步,不采取已经提出的任何措施。

——国际社会反对中国的做法

美国新闻杂志周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指出,所谓“中国对东海的不可否认主权”是完全可以否认的。中国单方提出覆盖东海80%面积的所谓 “九段线”并没有得到任何国家的认可。该杂志还认为,通过“创造完全不属实的地缘政治作品”,中国图谋为自己打造一个“事实版本”。然后,中国自己说服自己,这是“不可否认的主权”。但,问题在于中国不能说服其他国家。该杂志指出,“中国正玩着‘受害者’游戏,将自己当做唯一的‘不幸受害者’,而其他国家就是挑事者”。

6月10日,日本广播协会(NHK)电视台援引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斯蒂芬尼·杜加里克(Stephane Dujarric)的话报道,如果有关各方需要联合国和解,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愿做协调员。斯蒂芬尼·杜加里克先生表示,潘基文秘书长希望紧张局势将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加以解决。

当中国舰船故意撞沉越南渔民渔船的视频被登载在英国《每日邮报》(Daily Mail)、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印度的《印度时报》(Times of India)等国际权威新闻媒体后,引起了国际舆论对中国横行霸道行为的强烈反对和愤怒。—位新加坡网民在Daily Mail上评论说,中国为何在越南的确拥有主权的海域采取如此霸道的行为?另一位读者表示,世界应团结起来,让中国学会作出人道行为。联合国的干预是必要的,让东海紧张局势早日恢复稳定,东海争端问题得到解决。

——从2014年5月初,中国公然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越南海域并出动大量武装船、军舰和飞机为其护航,并在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里深处安放上述石油钻井平台。中国舰船以咄咄逼人的态度,使用高压水炮攻击或主动直接撞击越南公务船和民事船,造成越南多艘船只受损和多人受伤。中国舰船连续包围、控制、追赶越南渔船,甚至打伤、威胁越南渔民的的生命安全。最近,中国11209号舰船已撞沉越南岘港市渔民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传统渔场进行正常捕捞作业的90152号渔船。

到2014年5月末,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北纬15度33.38分东经111度34.62分坐标位置,即距离越南黄沙群岛知尊岛以东东南方向25海里,距离其原来位置以东东北方向23海里,继续侵犯越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历史实际表明,中国从1956年就开始侵占越南黄沙群岛东部诸岛,到1974年中国动用武力侵占当时由越南西贡政权管辖的越南黄沙群岛剩下西部诸岛。1988年3月14日,中国继续动用武力侵占越南长沙群岛的部分岛礁。

中国作为东海沿海国家已随意划出了模糊的、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侵犯邻国海域的海上疆域主张线,试图在邻国海域里制造所谓“争议区”,进而要求邻国在他们自己国家的大陆架海域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越南有充分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早在17世纪,越南历代封建王朝已持续地、和平地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行使实际主权。(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