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53条第四款,以“走私”罪名为由对于2016年8月份入境河内内排国际机场走私七尊黄金塑像的两名日本人进行起诉。据悉,上述两名被告人分别为Iwamura Masakazu(1971年出生)和Kitada Takayoshi(1983年出生)。
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告状书,Iwamura Masakazu是专门为日本劳动市场提供劳动力的RG Innovation公司经理。由于在日本黄金首饰价格十分昂贵,Iwamura Masakazu了解越南黄金市场后决定以更便宜的价格从越南购买黄金并将其运至日本以制作黄金首饰并获利。Kitada Takayoshi是其帮凶。
2016年7月份,两人赴北宁省北宁市前安坊吴家嗣街生演(Sinh Dien)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订购四尊弥勒佛像和三尊福禄寿神像等七尊黄金塑像。为通过越南海关检查,他们对上述七尊塑像进行镀银。
按计划,2016年8月2日,Kitada Takayoshi到生演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接货。8月3日,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内排国际口岸海关分局发现Kitada Takayoshi手提行李中有未报关的七尊黄金塑像并立即进行调查。
鉴定结果显示,Kitada Takayoshi手提行李中的塑像都是黄金,含金量99.99%,总重量6794公克,总价值67.4896亿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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