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ashin前董事长阮玉事涉嫌滥用职权被建议判处18至20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1 出庭受审的四名被告。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经过对越南船舶工业集团(Vinashin,现更名为船舶工业总公司-SBIC)滥用职权案两天的开庭审理,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Vinashin前董事长阮玉事(1957年出生)18至20年有期徒刑。

其他三名被告人包括Vinashin前总会计师陈德政(1976年出生)、前总经理张文线(1950年出生)和前副总经理范青山(1972年出生)分别被法院建议判处18至20年、7至8年和8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是越南大洋股份商业银行(Ocean Bank)原董事长何文深(Ha Van Tham)及其同案犯贪腐大案调查的第二阶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0年,越南船舶工业集团分别获得越南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提供的2.2万亿越盾的资金和中央政府提供的4.19万亿越盾的资金,用于开展结构重组和生产经营活动。当时,未经政府总理批准,阮玉事、张文选、范青山和陈德正擅自将这笔款项存入大洋商业银行,并从中获取该银行存款利息额外款项。

Vinashin前董事长阮玉事涉嫌滥用职权被建议判处18至20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2 法院开庭的场景。图自越通社

具体为,从2011年3月至2014年8月,陈德政从Oceanbank获取存款利息以外超过1050亿越南盾的额外款项。根据四名被告之间的私下协商,这笔款项不计入会计科目,并进行私分和用于非法开支。

最高人民检察院判定,四名被告人须赔偿大洋银行全部所侵吞的款项(1050亿越南盾)。另外被告人还要赔偿个人侵吞的款项(阮玉事80亿越盾、张文线35亿越盾、陈青山12亿越盾、陈德政100亿越盾)。目前仅有阮玉事和张文线已经赔偿这笔款项。

6月12日,法院继续开庭进行法庭辩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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