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印尼专家:越南有望引领东盟若干新合作领域
自1995年7月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以来,越南不仅确立了积极、负责任成员国的地位,而且不断为东盟共同体建设作出务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