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8月17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就涉及农业、环境领域行政手续及投资经营条件;无线电频率、电信、电子交易、技术转让和建筑领域等3项法律草案的说明报告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