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有效落实越南—捷克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8月18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外交部党委常务副书记、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与正在访越的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KSCM)主席罗曼·劳恩(Roman Roun)举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