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河内公约》:推动广泛参与和有效执行的有利前提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同奥地利、澳大利亚、厄瓜多尔、多米尼加共和国、老挝、南非等国常驻团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在纽约联合举行外交招待会暨圆桌研讨会,热烈庆祝《河内公约》签署仪式成功举行,并就推动公约早日生效及有效实施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