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南承办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中期会议
9月7日,越南司法部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在宁平省联合举办了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SDS)改革的第十次中期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