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加强监督,明确履行国际协议的责任
在签署国际协议过程中加大分级分权力度,必须同时加强权限管控、实施监督,并明确各机构的责任,尤其是乡级政府的责任。这是10月20日上午,国会代表在分组讨论《国际协议法修正案(草案)》时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