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议扩大与比利时、挪威、荷兰和巴西务实合作
7月9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分别会见前来辞行的比利时、挪威、荷兰和巴西驻越南大使。苏林表示,越南高度重视与各伙伴国的关系,希望继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为促进和平、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