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会见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卢新宁
阮明宇欢迎广西大力推进与越南在科技领域的合作,特别是人工智能、绿色农业、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高科技加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他同时建议双方继续落实好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共同建设和平、友好、合作与发展的边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