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黎明兴总理:推动越新合作机制高效运转
新加坡继续是越南在地区内的头等重要伙伴;建议双方保持并加强高层及各级互访与接触;推动越新合作机制高效运转,其中包括两国总理年度会晤机制和两国经济对接部长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