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不以牺牲环境换取单纯经济增长
10月24日,国会分组讨论《<环保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强调,修法应坚持精简行政审批程序但不减责任、放宽事前审批但加强事后监管、下放权限但不分散责任,不能以牺牲环境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