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率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的邀请,越共中央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率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从6月25日至7月1日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工作访问。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的邀请,越共中央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率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从6月25日至7月1日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工作访问。

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期间,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分别与乌兹别克斯坦议会参议院主席伊尔吉扎尔 · 萨比罗夫( I. Sabirov )、最高法院院长穆斯塔法耶维奇( B. Mustafaev )、宪法法院代院长弥芭芭夫( B. Mirbabaev )、总检察长卡德罗夫( R. Kadyrov )、司法部部长尤尔达舍夫( N. Yundashev )、最高经济法院院长米尔扎卡里莫夫( K. Kamilov )等举行会谈;探访了瓒吉阿亭( Zangiatin )跨区民事法院和诺迪 · 德文 · 贝吉( Nodir Bevon-Begi )伊斯兰学校;分别会见了布哈拉( Buhara )省和撒马尔罕( Samarkand )省等省长。

在各场会谈和会见上,张和平院长通报了近年来越南在经济、社会、国防安全等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以及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丰硕结果。值此之际,张和平院长通报了关于中国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非法架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相关信息,并呼吁乌兹别克斯坦方面支持越南,要求中国将非法架设的钻井平台撤出越南海域。

张和平院长与穆斯塔法耶维奇院长举行会谈之后,两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与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的合作备忘录》。其标志着两国最高法院友好合作关系中的新发展步伐。

在与乌兹别克斯坦议会参议院主席伊尔吉扎尔 · 萨比罗夫举行的会谈上,伊尔吉扎尔 · 萨比罗夫主席表示相信,在越南与中国进行斗争,维护越南东海领土主权问题上,国际社会将一律声援越南。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的访乌之旅标志着越南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最高法院友好合作关系中的新发展步伐。此访的结果为进一步巩固越南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作出积极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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