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2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女士同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亚太总司长尼古拉斯·科旺斯特伦(Niclas Kvarnström)在河内共同主持召开《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PCA)框架内的越南与欧盟混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上,黎氏秋姮副部长发言强调,欧盟是越南最重要的经济和发展伙伴之一,越南始终高度重视发展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以及越南与欧盟成员国的关系。
双方就越南与欧盟合作形势进行评估。黎氏秋姮副部长认为,双方关系正在活跃发展并取得积极结果,其中,越欧混合委员会是协调双方各领域合作的重要有效机制。双方一致认为,政治互信通过各级代表团互访和各项合作协议得到加强。
欧盟对越南在本地区和多边组织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给予高度评价,并重申,越南是欧盟在亚太地区的优先伙伴,同时希望将双方关系提升到新台阶,支持越南实施《公平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计划,促进在清洁能源、数字化转型、高科技、半导体、人工智能、原材料和创新等领域的合作。
与会代表就政治、国防安全、贸易、投资、可持续发展、环境、气候变化、可持续能源转型等领域的合作,支持越南满足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欧盟森林砍伐条例》(EUDR)进行深入讨论。
双方一致同意增进互访和交流,扩大在国防安全、农业、环境和新领域等合作关系,配合解决规定短板,全面落实《越欧自由贸易协定》(EVFTA)。
黎氏秋姮副部长希望欧盟促进其成员国议会早日批准《越欧投资保护协定》(EVIPA),早日解除对越南水产品出口所采取的“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的“黄牌”警告。
另外,双方就加强配合解决全球挑战以及非传统安全挑战达成一致,强化缓和热点地区的紧张局势,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并考虑各方的合法利益的重要性。
至于东海问题,双方对东海最近局势表示担忧,并再一次强调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和飞跃自由安全的重要性,强调所有各方需要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支持早日完成务实且有效的《东海行为准则》(COC)。(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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