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规划》获批

5月19日,越南政府副总理、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顺化市主持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布关于批准《2021~2020年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规划和2050愿景》的决定。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19日,越南政府副总理、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顺化市主持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布关于批准《2021~2020年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规划和2050愿景》的决定。

越南政府总理于2024年5月4日批准了《2021~2020年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规划和2050愿景》(以下简称 《规划》)。目标在于至2030年建设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成为快速活跃发展区,力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海洋经济强劲发展,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偏高水平;基础设施同步,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强,有效适应气候变化;建设达到国家和地区标准的大型工业和服务业中心、沿海经济区和沿海城市体系;是西原地区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出海门户;文化、历史和海洋岛屿以及森林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弘扬,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国防安全和海洋岛屿主权得到维护。

2021~2030年期间地区生产总值(GRDP)平均增长率约为7.5~8%。 到2030年,按现价计算的人均GRDP达1.65亿越盾(约合6500美元);年城市化率达48%以上。

《规划》还提出了在规划期内的6项重点任务和突破口。

远期展望至2050年,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成为快速且可持续发展地区,在海洋经济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基础设施体系同步、现代、绿色和智能发展;城市体系联成同步网络,富有特色,绿色、文明、现代、智能,并能够抵御和适应气候变化;至少发展2个城区和部分达到亚洲地区水平的大型工业、服务业和国际合作中心。

会上,与会代表集中讨论越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11月3日关于“到2030年发展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确保国防安全和2045愿景”的第26号决议落实一年结果,并提出有效开展《规划》和特殊政策机制以及2024年运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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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越南政府副总理、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政府总理批准了《2021~2020年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规划和2050愿景》,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协调委员会的任务是有效开展规划,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主持制定实施计划。

陈红河副总理建议该地区应发展交通基础设施,通过老挝和柬埔寨加强东西方之间的联系,连接中部沿海地区与西原各省份;优先吸引对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注重培训与发展人力资源,吸引人才,促进创新创意等。(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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