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10月21日上午在河内隆重开幕。
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阐述了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的落实情况;2011年以来的实施结果和截止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及措施等的报告。
《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指出,在越南国会2013年所提出的15项目标中,共有11项完成并超额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创造就业机会等2项目标基本实现,财政赤字 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及全社会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2项目标尚未完成。这份报告指出,越南经济正呈现逐渐复苏趋势,各行业各领域均取得了许多可喜成就,为促进2013年后几个月和2014年越南经济增长注入动力。201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2012年的水平。
越南政府提出2014年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恢复经济增速与经济结构重组、革新增长模式和实现3个战略突破口等相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扩大对外开放、融入国际市场并提高其效果;巩固国防安全,维护政治安全及 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反贪反腐和反浪费工作等。
与会代表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酉阐述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的落实情况;2011年以来的实施结果与截止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方向与措施等监察报告。
这份监察报告对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表示赞成,同时指出,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呈现积极转变,基本达到“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经济增速高于2012年的水平”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2013年的总体目标。
另外,许多与会代表认为2014年任务相当艰巨;越南政府应坚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主动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开展协助营销和助推市场发展等的措施;注重开发国内市场等。
当天上午,国会听取了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善仁阐述《选民意见和建议综合报告》。
10月21日,国会听取越南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阐述关于解答、吸收人民意见及整理《就业法》(修正案)的报告 ,并将就《就业法》(修正案)存在的异议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阐述了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的落实情况;2011年以来的实施结果和截止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及措施等的报告。
《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指出,在越南国会2013年所提出的15项目标中,共有11项完成并超额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创造就业机会等2项目标基本实现,财政赤字 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及全社会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2项目标尚未完成。这份报告指出,越南经济正呈现逐渐复苏趋势,各行业各领域均取得了许多可喜成就,为促进2013年后几个月和2014年越南经济增长注入动力。201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2012年的水平。
越南政府提出2014年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恢复经济增速与经济结构重组、革新增长模式和实现3个战略突破口等相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扩大对外开放、融入国际市场并提高其效果;巩固国防安全,维护政治安全及 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反贪反腐和反浪费工作等。
与会代表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酉阐述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的落实情况;2011年以来的实施结果与截止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方向与措施等监察报告。
这份监察报告对政府关于展开落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果表示赞成,同时指出,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呈现积极转变,基本达到“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经济增速高于2012年的水平”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2013年的总体目标。
另外,许多与会代表认为2014年任务相当艰巨;越南政府应坚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主动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开展协助营销和助推市场发展等的措施;注重开发国内市场等。
当天上午,国会听取了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善仁阐述《选民意见和建议综合报告》。
10月21日,国会听取越南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阐述关于解答、吸收人民意见及整理《就业法》(修正案)的报告 ,并将就《就业法》(修正案)存在的异议展开讨论。(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