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胡志明市分会举行隆重仪式,向即将离任的新加坡驻越南胡志明市总领事鹏国天(Pong Kok Tian)授予“为各民族和平友谊”纪念章,表彰鹏国天总领事已为推进胡志明市乃至越南与新加坡互利发展的友好合作关系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从2010年3月赴越就任至今,除了执行一名外交官的主要任务外,鹏国天总领事也致力于慈善、人道主义、文化社会及增进友谊等的相关活动。鹏国天总领事在通过民间交流活动促进越新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方面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增进胡志明市市民与在胡志明市以及附近地区的新加坡人及商人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做出应有的贡献。(越通社-VNA)
越南始终善意地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一贯明确的立场是,海上争端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或以武力相威胁,并遵循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始终支持依据《公约》规定,通过《公约》所设机制解决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